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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大家如何利用好学校的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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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7 10: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入 馆 须 知

一、本校师生员工凭本人校园一卡通或借书证入馆,非本校师生员工须经门卫允许方可入内。

二、凡入馆者必须遵守本馆各项制度,自觉维护馆内秩序。

三、讲文明礼貌,不得穿内短裤、背心、拖鞋入馆。

四、保持肃静,不喧哗嬉闹。

五、保持馆内清洁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不许在馆内公共场点吸烟。

六、爱护公物,注意节约水电,不得在书刊、报纸上乱写乱画和撕毁,违者照章处理。

七、维护治安,发现不良行为和不法活动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或保卫部门报告。

八、一旦发生火警等突发事件,不要慌乱,注意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有秩序地通过安全通道离开大楼。

 楼主| 发表于 2012-5-17 10: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借书证管理规定

为加强借书证管理,维持正常的借阅秩序,防止图书流失,特制定本办法。

、新办借书证

1、南昌航空大学正式教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学校按国家计划任务招收的学生,凭本校校园一卡通(同时持本校师生员工有效证件,如学生证、工作证等)到图书馆二楼前厅图书馆服务总台开通校园一卡通借书证功能。

2、新生办理借书证可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办理。

3、档案关系不在本校的进修生、在职研究生、计划外办学的学生等人员,办理借书证需经有关部门向图书馆开出申请信,承担担保责任并交纳书刊管理押金200元/人,凭本校校园一卡通(同时持本人在校相关有效证件)到图书馆二楼前厅图书馆服务总台开通校园一卡通借书证功能。

二、借书证的使用

本校图书馆的借书证是读者进入本馆以及在馆内借阅书刊文献进行学习的凭证,读者入馆时请自觉出示接受检查。借书证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即自行失效。

1、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本校职工,每人限借15册,借期90天,可续借1次。

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本校职工,每人限借12册,借期90天,可续借1次。

3、其他教职工,每人限借10册,借期90天。

4、离退休人员,每人限借5册,借期90天。

5、在读研究生,每人限借10册,借期45天。

6、学生(含电大、夜大和函授学生)以及来院进修、协作人员,每人限借5册,借期45天。

三、借书证补办及换证

1、读者对借书证要妥善保管。读者借书证遗失后应及时到图书馆二楼前厅图书馆服务总台申报挂失。

2、挂失前已被借出的所有图书,由本人负责归还或赔偿。

3、借书证因磨损严重,不能继续使用的,可凭交回原证开通其新的校园一卡通借书证功能。

4、本校师生员工可持工作证、学生证进入图书馆各室阅览。

 楼主| 发表于 2012-5-17 10: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四、校外读者

1、校外读者来我馆查阅资料,须持本单位介绍信和本人有效证件(工作证或学生证)到图书馆二楼前厅服务总台办理“临时阅览证”,凭此证可到本馆报刊综合阅览室查阅书刊资料。“临时阅览证”使用期限半年,收取书刊购置费和管理费50元/半年,(一次性查阅文献免收管理费)并可向管理人员申请外借至本馆总服务台复印资料。

2、校外读者原则上不办理正式借书证。

 楼主| 发表于 2012-5-17 10: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图书馆存包规则

一、图书馆实行可带包进入各文献借阅场点的管理服务模式。读者可将书包带进阅览室和书库等文献借阅场点,但不得将外借过的图书等馆藏文献带入设置有防盗检测台口的书库。

二、读者带书包等物品进馆时,可到本馆二楼前厅咨询服务总台办理物品寄存。

三、为方便读者,在本馆的主要阅览场点进口处均设有存包柜,读者亦可就地就便自行存放物品。为保证读者物品安全,请将贵重物品寄存到本馆二楼前厅咨询服务总台。

四、为保证本馆存包柜的使用秩序和效率,请读者自觉将物品有序存放,并于当日闭馆前取回自己的存放物品。读者在本馆二楼前厅咨询服务总台所寄存的物品原则上单次不得超过24小时。

五、存包柜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将追究存包人的责任。

 楼主| 发表于 2012-5-17 10: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图书遗失的赔偿规定

为保护学校公共财产不受损失,本馆实行图书遗失赔偿规定。

读者遗失图书须在应还日期之前向借书处报失,积极寻找,如寻无着落允许在一个月内购买完全相同版本图书抵赔(并付加工材料费1元/册);超过应还日期,仍无法赔偿原书,分别按下列规定赔偿。

一、一般图书,以其出版年份为起点,遗失当年出版的图书按其书价的200%赔偿,遗失前一年出版的图书按赔偿其书价的200%为基础再递增原书价的20%计赔,即以其每超过一年递增原书价的20%计赔,以此类推最多至20年止。

二、遗失图书如属本校教学、科研紧俏图书(含重要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参考书),则以第一条计赔为基础,再按增赔其原书价的100%计赔。

三、遗失孤本书和多卷书中任一册使该书在本馆失去完整性,则以第一条计赔为基础,再按增赔其原书价的200%计赔。

四、如超过应还日期仍不还书,也不办理图书遗失赔偿手续者按逾期处理,即在赔偿原书的同时,追缴逾期处罚费。  

五、赔款后,读者在一个月内找回原书,所赔款项可如数退还。

六、图书遗失赔偿金按学校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进入校财务专项管理。

 楼主| 发表于 2012-5-17 10: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违规处理的规定

一、转借借书证

1、借书证仅限于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不得重复领取,如有违反,将扣留借书证,暂停借阅权利,并区别不同情况按以下规定处理。

(1)转借借书证的处理规定:经证实确为借用他人借书证者,转借双方处以2元罚款。

(2)重复领取借书证新旧证同时使用者,处以10元罚款。

(3)冒用他人借书证,处以50元罚款。

2、凡借书证上无照片或印章、证号、姓名模糊不清者,不得入书库和阅览室。

二、损毁书刊

损毁书刊指在图书馆书刊上涂画、批注、撕挖等违规行为。

1、损毁书刊情况较重,处以原价的10-100%赔偿或处以停止其借阅权限7-30天。

2、损毁严重,无法修补或影响内容完整致使影响阅读者,应赔偿原书刊。

3、不能赔偿原书刊时,按图书遗失的规定赔偿处理。

4、以同样版本书刊赔偿,其损毁书刊经注销后发还赔偿者。

 楼主| 发表于 2012-5-17 10: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三、盗窃书刊

1、读者离馆时,将未办理借阅手续的书刊藏于身上、书包或藏于其他物品内,或冒用他人借书证将书借出,以及使用其他手法企图占为己有者,一经发现,即视为盗窃书刊,将采取下列措施:

(1)收回原书;

(2)确认其盗窃事实,写出检查;

(3)处以罚款:20~50元罚款,并给予通报。

(4)对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学校有关职能部门,按《南昌航空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相应规定处理。

(5)情节特别严重者交保卫部门按治安条例追究责任。

(6)读者损毁、盗窃书刊,在未照章办理以前,暂停其借书权利。

2、未办手续误将书刊携离阅览室或书库,一般以教育为主。

凡有上述违反规定行为的读者,均须填写“读者违规记录单”,由图书馆存档。

 楼主| 发表于 2012-5-17 10: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基本书库管理规定

一、基本书库面向全校师生员工读者服务。

二、本库凭读者本人借书证入库和借阅书,不得冒用他人借书证入库借书。

三、读者可自由选取图书。所借图书须经借书台口办理借书手续,未办借书手续不得将图书带出借书台口。

四、按期归还图书,逾期归还须交纳逾期使用费。逾期使用费每天0.1元/每册,由计算机结算程序结算,不另开收据。

五、遗失图书者应积极查找,查找无着落可以完全相同的同版图书(或经同意的新版图书)抵赔;如在30天时间内无法赔偿完全相同的同版图书(或经同意的新版图书),则按有关遗失图书赔偿规定办理。

六、污损、撕挖图书者,照章赔偿,对窃书者照章处理。

七、读者借书时应检查图书有无损毁,如有损毁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

八、读者请自觉遵守本馆其它有关规定。

 楼主| 发表于 2012-5-17 10: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教师、研究生阅览室规则

一、本室对全校教师、研究生开放。一律凭本人借书证押证开架阅览。不得携带火种、食物等物品入内。

二、读者凭借书证在室内阅览和借书,并在登记溥上签名。

三、本室图书可供教师、研究生外借。其每人每次限借2册,借期1天,若有逾期则每册图书每超期一天,应交纳逾期使用费0.5元,由计算机结算不另开收据。

四、读者可以从书架上直接选取图书,选书时应使用代书板。

五、爱护公物、爱护图书,不得勾画、圈点、撕页或污损。

六、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和大声喧哗等违章行为。

凡违反上述规则者,一律按本馆《赔偿、罚款办法》处理。

 楼主| 发表于 2012-5-17 10: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学生阅览室管理规定

学生阅览室是学生阅览学习和短期借阅图书书的场所,必须保持环境安静、整洁、有序。

一、读者凭借书证在室内阅览和借书。

二、为提高图书利用率,本室图书借期为7天,不办理续借。工具书一律不外借。

三、读者可以从书架上直接选取图书,选书时应使用代书板。

四、在室内阅览每次限取普通图书一册,另可取工具书一册,阅后放回原处,不可携出室外。

五、读者借阅本室图书应在借阅期限内归还,逾期使用费按每天0.2元处罚,罚款由计算机结算程序结算,不另开收据。


六、读者请自觉遵守本馆其他有关规定。

 楼主| 发表于 2012-5-17 10: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光盘借阅规定

一、凡本校教职工、研究生及本、专科生等读者凭本人借书证可借阅本馆光盘。

二、光盘选定后,交与工作人员办理借阅手续。未办手续,擅自将其带出者,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

三、办理借阅手续,请当面检查光盘有无破损、圈划,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工作人员申明。否则归还时由本人负责,并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

四、光盘限借2张,借期5天。逾期未还按每张每天罚款0.20元,由计算机结算程序结算,不另开收据。

五、读者应爱护本馆光盘,遗失、损坏者,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罚。

 楼主| 发表于 2012-5-17 10: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电子阅览室读者须知

一、读者请自行将本人借书证(校园一卡通)在本室台口计算机及其附属刷卡器上登录上机。

二、读者能上网阅览、下载信息资料和发电子邮件,不得更改机器设置及已装软件,禁止玩娱乐性电子游戏。

三、读者应爱护电子阅览室的设备,严禁踢碰接线,不得随便搬动设备和物品。如出现问题,请工作人员处理。

四、严禁查看、调用、下载有损国家声誉,诋毁国家形象及淫秽反动宣传报道和图片。

五、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六、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吸烟、随地吐痰、大声喧哗、乱扔纸屑和吃零食。不准将杂物、化学危险品带入室内,请将手机置于静音状态。

七、上机结束请自行持证(校园一卡通)在台口刷卡器上刷卡注停。

八、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终止其阅览,情节严重者送学校依相关法规处理。

九、对人为损坏设备和偷换设备零件者,按原价2倍处罚,并依相关法规处理。

十、本室仅对持有校园一卡通的本校师生员工读者开放。

 楼主| 发表于 2012-5-17 10: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抹落 于 2012-5-17 10:17 编辑

自习室管理规定

本室为本校学生自习场所,请读者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保持其环境安静、整洁、有序。

一、读者可自行在室内自习。

二、读者除了可携带学习用品之外,谢绝携带食品及其他无关物品进入本室。

三、本室将实行每天中午、下午和晚上下班前清理桌上物品,届时,读者离开本馆时请自觉将自己的物品带走。

四、读者将物品放置在座位上,并离开座位后半个小时内未返回者,视为违规占位,其他读者可使用该座位,若由此丢失物品,责任自负。

五、对违规占位、乱丢纸屑、随地吐痰、大声喧哗等违章行为,工作人员应对违规者进行批评教育或处以停止其借阅权限7—30天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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