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书证管理规定 为加强借书证管理,维持正常的借阅秩序,防止图书流失,特制定本办法。 一、新办借书证 1、南昌航空大学正式教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学校按国家计划任务招收的学生,凭本校校园一卡通(同时持本校师生员工有效证件,如学生证、工作证等)到图书馆二楼前厅图书馆服务总台开通校园一卡通借书证功能。 2、新生办理借书证可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办理。 3、档案关系不在本校的进修生、在职研究生、计划外办学的学生等人员,办理借书证需经有关部门向图书馆开出申请信,承担担保责任并交纳书刊管理押金200元/人,凭本校校园一卡通(同时持本人在校相关有效证件)到图书馆二楼前厅图书馆服务总台开通校园一卡通借书证功能。 二、借书证的使用 本校图书馆的借书证是读者进入本馆以及在馆内借阅书刊文献进行学习的凭证,读者入馆时请自觉出示接受检查。借书证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即自行失效。 1、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本校职工,每人限借15册,借期90天,可续借1次。 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本校职工,每人限借12册,借期90天,可续借1次。 3、其他教职工,每人限借10册,借期90天。 4、离退休人员,每人限借5册,借期90天。 5、在读研究生,每人限借10册,借期45天。 6、学生(含电大、夜大和函授学生)以及来院进修、协作人员,每人限借5册,借期45天。 三、借书证补办及换证 1、读者对借书证要妥善保管。读者借书证遗失后应及时到图书馆二楼前厅图书馆服务总台申报挂失。 2、挂失前已被借出的所有图书,由本人负责归还或赔偿。 3、借书证因磨损严重,不能继续使用的,可凭交回原证开通其新的校园一卡通借书证功能。 4、本校师生员工可持工作证、学生证进入图书馆各室阅览。 |